麻蓉家庭
麻蓉,花垣县人民检察四级检察官助理。多年来,麻蓉始终谨记父母教诲,坚守孝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清白做事,堂正做人,尽心孝敬父母,耐心教育孩子,以身作则做好榜样、树好家风,把孝廉齐家的美德代代相传。工作中,麻蓉严格要求自己,绝无私心杂念,坚持秉公用权、依法办事,不敢徇私枉法、暗箱收受,做到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作为军嫂,麻蓉用弱小的肩膀扛起家庭的全部,生活上勤俭节约。精心经营,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从不羡慕别人的名包贵表。丈夫远在部队服役,不常在身边,她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常吹“廉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