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华家庭
王燕华,女,汉族,党员,大专学历,1979年8月出生。2010年至今任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巴庄村党支部书记。2008年3月,王燕华放弃在大城市的发展机会,跟随丈夫回到家乡创业,凭着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过硬的专业知识,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王燕华的事业已在本村年轻人中遥遥领先,她不但自己致富,还不忘带领村子上的年轻人一起发家致富。由于出色的表现,2010年底当选为巴庄村党支部书记。自担任巴庄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她以一个女党员、女干部独有的情怀和细腻,把群众的事时时放在心里,不计个人得失,被全村党员群众公认为是一个头脑灵活,性格开朗,能想事,会干事的好媳妇、好书记。在王燕华的眼里,做好群众工作是个点滴积累的进程,需要在平常生活和交往中点滴培养,需要留意自己的一言一行,重视每个细节、每件小事,在点滴中积累信任、积累理解、积累团结、积聚向心力。王燕华不仅是群众心中的好书记,而且是婆婆眼里的好儿媳,丈夫眼里的好妻子。婆婆刘玉珍患有糖尿病10多年,引发心肌缺血、心衰等症状,多次病危入院治疗,她每天奔波往返于医院和村子,不耽误村民的一点事。公公风湿双腿严重变形,高血压引起中风,行动不便。面对体弱多病的老人,她从未有过怨言,总是能将两位老人照顾的细致入微。看到她忙碌的身影,公婆和丈夫给予的是理解和支持。王燕华的公公曾经也是一名村干部,他说:“既然选择了大家,就要舍得自己的小家,好好干,把群众的事情办好,这是你的责任!"面对家人的支持和理解,王燕华把她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怎么带领巴庄村的村民走致富的道路,怎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王燕华同志自担任巴庄村支部书记一职以来,本着“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的人生信条,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本人多次荣获自治区“岗位建功”先进个人、红寺堡区“巾帼建功标兵”、“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5年4月份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和自治区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2015年7月份被评为第二届“宁夏好人”,2015年8月份其家庭被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评为“最美家庭”;巴庄村先后获得"自治区勤廉为民工程先进村”、"自治区先进村党支部”、"吴忠市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吴忠市巾帼示范村”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