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宏昌家庭
多年来,宁宏昌言传身教、热心公益,教导儿孙乡邻为党增辉、为人尽孝,全家四代同堂,12人中就有8人是共产党员。一、言传身教,他以高洁的操守传承清新的人生境界。宁宏昌今年82岁,妻子陈秋英80岁,夫妻俩生活在一起60多年。因为穷苦,出生在崇仁县相山镇陈坊村的宁宏昌5岁便被过继到乐安县谷岗乡没有子女的宁财兴家,妻子也是5岁时来到继父母家做“童养媳”,在宁宏昌工作的40多年中,夫妻俩有一半时间是分离,但他们并没有因为聚少离多而感情疏远。宁宏昌一家没有大操大办过任何人的生日喜事,前年宁宏昌80岁生日,儿女本想好好为他办场寿宴,以示孝敬,但他用“八个不”要求儿女:一不攀比;二不发请贴;三不宴请;四不点歌;五不要求在外地工作的亲戚回来;六不浪费社会资源;七不麻烦别人;八不增加他人人情消费负担。因为从小父亲的严格要求,儿孙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了勤俭的好习惯,小孙子结婚时,只请了俩位干部,而这俩名干部必不可少——媒人,就连婚房也是设在80年代建的连卫生间都没有的小房间里。二、过年“三件事”,他崇善好德把乡邻当亲人。宁宏昌乐善好施,为帮助贫困老人宁春莲母女,14年如一日,从帮她们办户口、办低保,到帮小女孩上学、老人看病、交电费:天寒送衣,送木炭;节日送油、送肉、送钱,直至宁春莲老人女儿出嫁后,他又把她安置到福利院,给了她最好的归宿。巴山镇章兴和、罗如玉夫妇都是年近70岁的盲人,带着读小学的女儿租信在一间破旧的公产房里,由于房屋地势外高内低,连三伏天都特别潮湿,全家只靠低保维持生活。2011年,宁宏昌得知后,先是想办法帮他们换房,但因房源不便于盲人生活和小女孩上学,便拿出1200元请人用水泥沙石将房子地面抬高,让这个家又“晴朗”起来。每逢佳节,宁宏昌第一天上章兴和家,第二天去敬老院,为他们带去生活物资,包上几百元的红包,第三天陪家人过节,成了他的节日“三件事”,从无间断。三、60年党龄,他用执着铸就共产党人的丰碑在宁宏昌的头脑中,始终铭记着一句话:党员的本质是奉献,而不是索取。作为县里的一名老干部,他的爱人一直在崇仁县副食品加工厂工作,直到企业破产都没有挪动过岗位。县里有一名普通干部,家庭人多吃饭、儿子就业无门,生活陷入困境。而他自己又无权直接给他解决。于是,他四处奔波,多次找有关部门和领导,终于使他的儿子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事后,那位干部给他送来了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大叠钱。他当即登门把这个“信封”送还那位干部。2008年汶川地震,他叫来妻儿女婿召开了一次特殊的家庭会,带头捐款5600元,在他的带领下全家交纳13036“特殊党费”。玉树、芦山、鲁甸地震,他又自发通过民政局各捐出1000元。2015年4月25日,尼泊尔发生强烈地震,宁宏昌主动找到并通过抚州市红十字会捐款2000元。2011年,他通过县妇联捐给贫困学生5000元;今年9月,他再次通过县妇联捐给寒门学子5200元;2013年捐给崇仁河上镇困难户钟某6000元;2014年,崇仁县建设饮水工程,捐出一个月的退休金2976元。2016年3月,宁宏昌带领孙子一起捐给黄家社区居委会贫困学生5000元,此类事情不胜枚举,宁宏昌先后帮助贫困人士60多人,100多次大部分人不认识,累计捐款超过7万元。2012年,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宁宏昌提前交纳人生最后一次党费5000元,这笔特殊党费用于他去世后再交36年;从2013年起,每逢党的诞生纪念日“7.1”,他自愿交纳一次特殊党费1000元,以资助贫困党员庆祝党的生日;2016年,入党60周年,他自愿一次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从1月起,自愿每月向党支部交纳党费100元(应交党费20元)宁宏昌先后受国家、省、市、县荣誉表彰23次,受所在党组织表彰奖励达34次,其中:2015年当选助人为乐类“中国好人”,“全推荐单位意国最美家庭”,"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