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鹏家庭
刘志鹏遵守党纪国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发挥自己在党校从事科研工作的特长,积极为基层进展宣讲活动。他尊老爱幼,传承良好家风,利用节假日带父母和家人去红色基地接受传统教育。他崇尚读书,无论是担任中学教师还是从事行政秘书、科研管理工作,坚持读书、热爱学习,先后被评为市“十佳书香”之家、自治区首届书香之家。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做“雷锋式” 的好同志,先后被授予西夏区道德模范—“助人为乐”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