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艳华家庭
何艳华,通辽市福音老年公寓院长。她热情参加村里的各项活动,对左邻右舍有求必应,二十年如一日照顾病重的婆婆。2011年3月,在政府的支持下,她从农村搬到农牧小区,开办了老年公寓。现如今,老年公寓从3位老人发展到13位老人,对于五保低保老人还给予每月减免200元的生活费。2012年6月,她又贷款300多万元,扩大老年公寓规模,一切都走向了标准化,正规化。2013年10月,何艳华家庭被评选为通辽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2014年11月,何艳华家庭又被自治区评为(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2015年被通辽市精神文明办评为道德模范。2016年5月,被通辽市妇联评选为“精神文明家庭”标兵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