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艳家庭
张凤艳同志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局级检察员,自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到高检院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2011年8月作为第七批中央国家机关援疆干部挂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该同志曾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嘉奖一次。从检工作以来,始终坚守理想信念,始终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始终保持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清廉自律,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取得了突出业绩。她在新疆挂职近三年,正值新疆维稳形势严峻,她始终工作在反恐维稳的前沿,工作中坚持从自己做起,身先士卒,冲在一线,拼在一线,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为新疆的检察工作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在生活中,她克服父母年迈、爱人重病需要照顾的困难,正确处理家庭与事业的关系,赡养父母,孝敬公婆,夫妻和睦,邻里融洽,教女有方,节俭持家,以自身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志全力投身于各项工作任务。